食品檢測報告正向通報的追溯力 一般認為,正向通報的食品檢測報告具有追溯力,食品監(jiān)管部門可以據此對批發(fā)商、零售商采取相應的行政措施。食品檢測涉及的項目,除與生產環(huán)節(jié)控制因素相關外,與食品保存的溫度、濕度、光照等也密切相關,儲存不當可能會導致項目指標不合格。在食品出廠前,成品一般會在成品庫儲存,因存在儲存條件的影響,不能認定食品檢測報告對在抽檢之前出廠的同一批次食品具有追溯力,需要結合不合格項目產生的原因進行分析。而對抽檢之后出廠的同一批次食品,檢測報告則有追溯力。
食品檢測報告中間通報的追溯力 ,針對預包裝食品的追溯力。食品從生產廠家到批發(fā)商涉及儲存、運輸等環(huán)節(jié),儲運條件不合適容易導致某些食品檢測項目不合格,因此,對于生產廠家而言,中間通報的食品檢測報告中與儲運條件無關的檢測項目具有追溯力,與儲運條件有關的檢測項目無直接追溯力。對下游零售商而言,與儲運條件無關的檢測項目具有追溯力,與儲運條件有關的檢測項目追溯力分兩種情況:若同一批次食品是在抽檢之前批發(fā)的,一般不能直接認定為有追溯力;若同一次批次食品是在抽檢之后批發(fā)的,則具有追溯力。需要注意的是,日常監(jiān)督抽檢一般要求被檢食品外觀、狀態(tài)、包裝等沒有破損,但在案件稽查抽檢中,出于辦案需要,一些外觀、狀態(tài)、包裝有破損的預包裝食品也可列為抽檢對象,這類食品檢測報告的追溯力等同于無包裝的散裝食品。第二,針對散裝食品的追溯力。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散裝食品,指無預先定量包裝,需稱重銷售的食品,包括無包裝和帶非定量包裝的食品。對于帶非定量包裝的食品,檢測報告的追溯力等同于預包裝食品。對于無包裝的散裝食品,其與儲運條件有關的檢測項目的追溯力等同于預包裝食品。但無包裝食品有其特殊性,因為沒有包裝的保護,在儲存、經營等環(huán)節(jié)存在被非法添加、被環(huán)境污染等可能,即使與儲運條件無關的檢測項目,對生產廠家也沒有直接確定的追溯力,需要監(jiān)管部門調查取證,在排除儲存、經營等環(huán)節(jié)的因素后,才可以對生產廠家采取行政措施。對于下游零售商而言,如食品是在抽檢之前批發(fā)的,需要排除該批食品在批發(fā)之后、抽檢之前沒有被非法添加、被環(huán)境污染等可能性之后,才可以對零售商采取行政措施;在抽檢之后批發(fā)的,則有直接追溯力。
食品檢測報告逆向通報的追溯力 逆向通報的食品檢測報告中儲運條件有關的檢測項目一般無追溯力。與儲運條件無關的檢測項目,如屬于預包裝食品及帶非定量包裝的散裝食品的,有追溯力;對于無包裝的散裝食品,同樣需要排除在儲存、經營等環(huán)節(jié)的因素之后,才有追溯力。
綜合考量準確判斷
食用農產品檢測報告追溯力問題 食用農產品與食品(狹義)雖有性質上的不同,但一般而言檢測報告追溯力可以參照食品,根據是否有包裝、檢測項目是否與儲運條件相關等因素來作出判斷。
食品檢測報告無追溯力情況下的食品安全風險控制 食品檢測報告無追溯力是一種法律認定,而非事實認定,不排除在無追溯力的情況下,同一批次食品是不合格的。為了有效控制風險,屬地食品監(jiān)管部門在收到食品檢測不合格的信息后,應立即組織對同一批次食品的抽檢,如已無同一批次食品,應抽檢同一類不同批次的食品,根據抽檢結果采取相應的行政措施。
與儲運條件相關的檢測項目 從食品檢測實際來看,常見的與儲運條件相關的檢測項目主要有:微生物指標,如菌落總數、霉菌等;品質類指標,如酸價、過氧化值等。
與追溯力有關的責任免除 在食品檢測報告有追溯力的情況下,也要體現過罰相當原則。如符合《政處罰法》不予處罰規(guī)定的,應不予處罰。如經營者已履行了相關義務的,可以按照《食品安全法》百三十六條規(guī)定免予處罰。
免予處罰的正確適用 《食品安全法》百三十六條規(guī)定,食品經營者履行了本法規(guī)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可以免予處罰。但正如前文分析,一些食品檢測項目不合格可能是生產控制的原因,也可能是儲運條件不當引起的。如果食品檢測報告認定一些指標如菌落總數、酸價、過氧化值不合格,食品監(jiān)管部門在適用《食品安全法》百三十六條之前,應全面調查,既要調取經營者已履行《食品安全法》百三十六條規(guī)定義務的證據,也要調取經營者在采購食品后按要求儲存食品的證據,在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的前提下才可考慮免予處罰。因為實踐中可能會出現,食品采購時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但采購后儲存食品不當,一些與儲運條件相關的指標發(fā)生變化以致不合格,顯然,這種情況下經營者不能免予處罰。